2012年第八届新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与警用技术装备博览会
时间:2012年6月6-8日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新馆)
邀 请 函
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武警新疆消防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协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科技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装财处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防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协会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新疆国际博览中心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有限公司 广州利峰展览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安防市场的春天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后,国家大力支持和投资建设新疆已全面启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2.1万亿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9个省市对口援疆;大规模的造城运动;一大批铁路的开建;21个机场的改造与建设;20个千万吨级炼油基地;11个百万吨级乙烯基地;一大批电力、电网、油气管道工程项目,其它众多工程项目举不胜举。这么大规模的投资建设,给新疆安防市场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与良好的发展商机,这必将给进疆的安防企业带来新的利益增长点,使企业得到全新的改变。
回顾历届新疆安防会,从2009年始起,本会成交量逐年上升,2011年成交量已创历届新高,这说明什么?说明新疆安防产品需求量在与日俱增。在今后的几年内,新疆的安防市场将春意盎然、生机勃勃!
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随着新丝绸之路的开通,几十个边贸口岸的建立,新疆已成为西部“外引内联、东联西出、西来东去”战略中的一部分。在这大好历史发展条件下,我自治区提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总体战略方向,确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任务。并提出:全城监控、城区联动应急、科技强警、平安城市等一系列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目标。故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武警新疆消防总队、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等单位主办,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新疆消防协会、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消防局、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等单位协办,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新疆国际博览中心展览有限公司、广州利峰展览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八届新疆警用技术装备与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及消防、应急救援展将于2012年6月6日至8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届时,展会现场将邀请全疆各地州市安防警用行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人士到场参观洽谈,主办单位将通知各社会安全防范、消防相关行业部门组团到现场洽谈采购。本次会议给设备、技术供应商与用户之间搭建一个交流采购的平台,组委会诚邀贵企业的参与,美丽的新疆欢迎您!
举办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光山2号)
展会规模:20000平方米。
布展:2012年6月3日—6月5日
开幕:2012年6月6日11:00
展览:2012年6月6日—6月8日
撤展:2012年6月8日16:00
【标准展位主要配备:三面展板、一桌、二把椅子、二盏日光灯、220V插座一个、门楣;室外空地不含设施,特装施工管理费自理。】
四、同期论坛:
●新疆安防论坛:主题—“创新安防、让崛起新疆更安全” (详情备索)
时间:6月6日上午12∶30—13∶45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技术专场(每场冠名单位1名、协办单位2名)
第一场:智能家居与数字化生活产业论坛
第二场:突发事件与应急救援论坛 6月6日下午15∶30-17∶30
第三场:智慧城市建设与物联网技术应用论坛
第四场:城市交通安防系统专题论坛(智能交通创造城市新未来)6月7日上午11∶30-13∶30
第五场:智能高清视频监控技术与应用论坛
第六场:反恐新手段让城市生活更安全专题论坛 6月7下午15∶30-17∶30
六、展会宣传:
(一)、通过商会、协会、贸易团体、集团用户等进行组织;
(二)、通过直邮、派送、传真、电话沟通等渠道向业内客户发放邀请函进行一对一的邀请;
(三)、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电视媒体、报纸媒体、各有关杂志及网站发布博览会信息,邀请有关单位及团体参观;
(四)、通过主办单位下发文件邀请相关单位组团参观;
七、观众组织:
1、公安、检察院、法院、刑侦、监狱、看守所、武警、交通、消防、航空、海关、税务、边防金融、保卫等有关行政机关采购部门负责人前来参观洽谈;;
2、金融、教育、保险、烟草、医院等事业单位采购负责人;
3、商场、酒店、娱乐场所等有关主要负责人;
4、地产商、设计院、物业管理、商业保安等有关项目负责人;
5、工程商、代理商、系统集体商、科研院所等主要负责人。
八、参展手续办理程序:1、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电邮至大会招展处;在一周内将费用全款汇至大会指定账户账号,并把汇款凭证传真或电邮至大会招展处;组委会将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确认;
2、展位分配以款先到优先安排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