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春)深圳国际家纺布艺展览会,由广东省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主办,本展会于2010/3/7至2010/3/10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举办,展厅面积为58000平方米.预计本届展会展览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参展企业500余家,专业买家5万余人
2010(秋)深圳国际家纺布艺展览会 | |
---|---|
届数 | |
面积 | 60000平方米 |
展商数量 | |
参展费用 | 暂无信息 |
2010(春)深圳国际家纺布艺展览会 | |
届数 | |
面积 | 58000平方米 |
展商数量 | |
参展费用 | 一、标准展位说明
每个标准展位(外尺寸:3米x3米;高度:2.47米 内尺寸:2.97米x2.97米)的标准配置均按以下规格:
公司招牌(展位楣板):参展商中、英文名称及展位号码。
展位围板:标准展位由铝质支架、一面招牌板及三面围板组成。
家具:配一张简易桌、两张折椅、一个纸屑篓及展位地毯。
电器:配两盏100W射灯。220V插座一个。
说 明
1、不足18平方米的展位只能获得提供给9平方米标准展位的家具电器配置,只有展位面积是9平方米倍数的展位才可获得对应倍数的家具电器配置。
2、如参展商订购两个或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除非参展商特别要求,否则大会承建商将拆除于两展位间之围板。
3、围板、铝质支架、地板、天花板、柱子及消防喷淋装置上不得钉上任何钉子或加装任何装置,如有违反,照价赔偿。
4、严禁私自乱拉乱接或增加照明灯具,申请的电源插座不得插接展位照明灯具,其最大容量为500W内,不得使用 超出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
5、标准展位所配置安装在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展商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
6、展商自带的非照明电器设备(如:电视机、录像机和电冰箱等)须经大会承建商批核,严禁在展台内使用电路不符合的电力装置。
7、如展商欲租用表格内未刊登出的物品,请直接向大会承建商查询。
8、参展商必须负责保持展位设施及所租用物品完整无损,如有损毁,必须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