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展会数据对比
参展范围
竞赛项目
(一) 拳术类:
1、 长拳(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2、 南拳(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3、 太极拳(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4、 传统拳术:一类、二类、三类(包括形意拳、八极拳、八卦拳、通臂拳、劈挂拳、地躺拳及螳螂拳、猴拳、鹰爪拳等各种象形拳)。
(二) 器械类:
1、 长 器 械:枪术、棍术、南棍(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2、 短 器 械:刀术、剑术、南刀、太极剑(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 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3、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包括猴棍、扑刀、大刀、醉剑、长穗剑、双刀、双钩、长穗双剑、短穗双剑、双鞭、刀加鞭、九节鞭、三节棍、流星锤等)
(三)对 练: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对练限三人以内,陪练每队不得超过一人次)
传统类项目(非竞赛项目)
(一) 拳术类:
1、 长拳
2、 南拳
3、传统拳术
(二) 器械类:
1、 长器械:枪术、棍术
2、 短器械:刀术、剑术
3、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包括太极剑、猴棍、扑刀、南刀、南棍、大刀、醉剑、长穗剑、双刀、双钩、长穗双剑、短穗双
剑、双鞭、刀加鞭、九节鞭、三节棍、流星锤等)
(三)集体项目:6人以上基本功、拳术或器械均可。
(四)特色项目:各代表队可自选具有本国特色的武功、绝技或武术技艺进行表演。
太极类项目
按年龄设老年组:(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中年组:(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组别
1、 太极拳:综合式、竞赛杨式、陈式、孙式、吴式、武式太极拳;
传统杨式、陈式、孙式、吴式、武式太极拳等(传统太极拳的内容不作规定)。
2、太极剑:竞赛太极剑。
非竞赛组别
1、 太极拳:包括24式太极拳、综合式、杨式、陈式、孙式、吴式、武式(竞赛、传统均可)。
2、太极器械:竞赛、传统太极剑等。
专场项目
(一)练功十八法(视报名情况设专场,并另附竞赛规程)
(二)木兰拳(视报名情况设专场,并另附竞赛规程)
(三)空手道(视报名情况设专场,并另附竞赛规程)
六、 时间:
(一)竞赛项目时间:按国际武术联合会审定的2007年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规定时间执行。
(二)非竞赛项目时间:拳术类、器械类不超过2分钟太极拳不超过6分钟;太极器械不超过4分钟;集体项目不超过5分钟;特色项目:个人不超过3分钟,集体不超过5分钟(在报名表中注明)。
七、 出场顺序:
(一) 竞赛项目待各队报到后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二) 非竞赛项目由承办单位分类,编排出场顺序。
八、 录取名次:
(一)竞赛项目:(凡不符合竞赛规程不予评分)
武术套路以男、女各项目、组别分别录取名次。按每项参赛人数在11人以上(含11人)取前六名,8—10人取前四名,5—7人取前三名,3—4人取前二名,1—2人作表演,不评名次。
(二)非竞赛项目:(评奖)
1、武术套路:以男、女各项目、组别分别评奖。设特别优秀表演奖、优秀表演奖、表演奖。
2、木兰拳、练功十八法、空手道:按各自的单项规程。
参展费用
参赛办法:
邀请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武林高手组队参加,团数、队数、人数不限。每人参加竞赛项目、非竞赛项目总共不超过3项(超过部分,每超一项,付10美金,每更改一项付10美金)。
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单位或个人自行购买,如遇意外由各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参展咨询
联系电话:021-5955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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