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力量类:艺术院校(系)、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艺术院团、艺术教育推广机构、艺术传承组织和个人;
2.教学设备设施类:音乐、舞蹈、美术、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艺术教育领域教学用具、设施、器材、服装、道具、学习用具、教学保护、辅助设备设施;信息化系统、教学软件等;
3.教材类:教学用书、音视频课件、教学系统、辅导书刊等出版物;
4.教学成果类:优秀作品、教学衍生品、“双创”成果、校办企业及校企合作项目、文化传承项目等展示类;
5.艺术教育科技成果展示类:汇集艺术教育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等科技成果展示类;
6.艺术教育传媒(传播)类:APP 平台、专业网站、报刊、杂志、传媒公司、经纪公司等;
7.艺术教育“周边”:艺术展演品牌、艺术专业赛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