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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国际环保博览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E展网 发布时间:2014/3/18 16:12:51 关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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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开拓我国环保产品及技术的国际市场,扩大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司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 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香港举办的国际环保博览会(International Trade Fair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 2014年国际环保博览会(International Trade Fair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展会时间】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
【展会地点】中国 香港
【展馆名称】亚洲国际博览馆
【展会概况】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保局协办的第8届国际环保博览会,已于2013年10月28日至31日举行,此展会是一个以环保为主题的专业展会。四天展期汇聚了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共297家企业参展。从节能建筑解决方案到大型无烟工业焚化炉,博览会提供了独特、实用和创新的方案,协助业界不同人士建设更环保的未来。
2013年国际环保博览会吸引了来自加拿大、中国内地(包括佛山、广东、广州及深圳)、德国、日本、澳门、俄罗斯及瑞士的展团参展。4天展会共吸引来自98个国家及地区的专业买家到场参观,其中包括超过600位中国内地政府代表、香港地区政府代表及3,500名公众人士,场面热烈。参观人数较2013年增长12%。香港以外的前十位买家来源地包括中国内地、澳门、日本、菲律宾、中国台湾、美国、马来西亚、韩国、澳洲及加拿大。
2014年10月的国际环保博览会,恰逢各行业采购高峰,展会将以能源效益、绿色建筑方案及服务、废物及循环再造和环保产品为焦点,吸引包括政府高层决策者、环保制造商、零售商、发展商以及相关环保行业的买家。2014年国际环保博览会定会为展商提供更为优越的平台,迎来新的业内高峰。
二、 展出内容
●绿色建筑方案及服务:环保建筑物料、LED照明、屋顶绿化及墙体绿化系统、智能节电设备、节水技术及设备等
●能源效益:节能产品及技术、再生能源 (如太阳能、风能)、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电网等
●废物及循环再造:固废收集、分类及处理技术、餐厨废物处理、废物循环再造技术及产品、转废为能技术及设备等
●环保产品:可生物降解及环保原材料、可生物降解物料产品、有机产品。
●空气质素
●绿色运输
●管理、检测及实验室技术
●水质
三、 相关费用
服务费 2,000元人民币/参展单位
展位费 1.标准展台(射灯、公司楣板、储物柜、陈列架、 1张台及3张椅子、插座、围板):
18,000元人民币/9㎡;24,000元人民币/12㎡;30,000元人民币/15㎡
2.基本展台(射灯、公司楣板、1张台及3张椅子、围板):
22,800元人民币/12㎡;28,500元人民币/15㎡;34,200元人民币/18㎡
3.特级展台A(射灯、公司楣板、储物柜、陈列架、1张台及3张椅子、插座、围板):
23,400元人民币/9㎡;31,200元人民币/12㎡;39,000元人民币/15㎡
4.特级展台B(展示平台、射灯、公司楣板、储物柜、陈列架、1 张台及3张椅子、插座、围板):
23,500元人民币/9㎡;31,300元人民币/12㎡;39,100元人民币/15㎡
5.空地:1,770元人民币/㎡(至少36㎡,18的倍数)
角位费 两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5%,三面开摊位加收摊位总费用的7.5%
优惠 于2014年5月12日前报名并付款客户享受九折优惠
展品运输费 按展品货量和《运输指南》中的运费费率计算收取。
《运输指南》另发。
酒店费 《酒店预订指南》另发。
(注:如果汇率有重大变动,我司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
四、 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境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七、联系方式”)。
2.参展单位在报名后,将服务费及展位预定金共计12,000元汇至我司银行账号(相关信息见“六、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时,请注明“ 2014国际环保博览会”。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服务费用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企业,已经发生的展位及相关费用将不予退回。
3.我司在收到上述表格及展位定金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6.参展单位自觉遵守途经及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因参展单位违反途经或展会所在国家与地区的法律法规(包括涉嫌侵权、携带或展出违禁品)而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自负。我司不承担责任。
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上述“四、参展手续”中第5款情况除外)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五、 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将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截止。
六、 联系方式
【名 称】E展网
【地 址】上海普陀区西康路1068号A17B
【网 址】m.dbaiter.com
【联系人】姚小姐
【电话】021-6299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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