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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2011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文章来源:会员发布 发布时间:2012/4/28 15:43:24 关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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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2011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铅酸蓄电池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环保部《2011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将铅酸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对铅酸蓄电池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措施,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此,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专门召开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铅酸蓄电池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会议》的具体工作。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代表行业所有铅酸蓄电池企业,积极贯彻落实环保部《专项行动会议》关于“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进行企业内部的自检自查。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行业防污、环保长效机制,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铅酸蓄电池企业自检自查的重点: 一、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自检自查; 二、建立铅酸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台账; 三、要对所有废气、污水排放口进行一次自检自查;四、在专项行动期间,铅酸蓄电池企业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自行停止建设; 五、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六、已经停产整治的企业,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要求,未经验收绝不擅自恢复生产; 七、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尽快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八、对接受公众与媒体的监督情况进行自查。各铅酸蓄电池企业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针对《专项行动会议》的精神和协会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担任“专项行动”的负责人,专门负责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形成全员动员落实《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的局面。对贯彻落实《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开展自检自查情况要适时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我协会将及时与企业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家新 张蓉 联系电话:010-65289831,65289862,zhangrong20805095@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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