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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4/28 15: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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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际旅游奢侈品展览会
赞助方案:
一、活动总冠名:(赞助金额:RMB 200万)
1. 国家旅游局局长或天津市副市长接见董事长或总经理;
2. 总经理或董事长整个会期享受部级领导接待待遇(五星级酒店、政府安排相关活动);
3. 我拥有,我自豪,大型文艺晚会总冠名;
4. 天津电视台专访;每日新报专访;组委会特邀媒体10家以上对总赞助商进行专场采访;
5. 报社出的奢侈品专刊刊登相关广告或专访;
6. 展会相关资料有冠名赞助标识;
7. 展会宣传背景板有冠名赞助标识;
8. 展会现场提供50面冠名吊旗广告;
9. 展会期间友谊路灯杆展会广告标识有冠名单位标识;
10. 展会组委会派发手提袋有冠名标识字样;
11. 组委会提供200㎡展位供冠名单位宣传;
12. 总赞助商宣资料随展会宣传资料、手提袋、会刊、论坛资料等一并发放;
13. 参展证、嘉宾证、记者证背面广告发布权,具体设计方案由赞助单位提供;
14. 组委会与总赞助商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单列筹备产品发布会;
15. 总赞助商企业形象、产品及服务在展会官方品牌网站醒目位置展播并建立链接;
16. 会刊或宣传资料中,提供跨版为总赞助商做形象宣传;
17. 展会入口的显要位置为总赞助商提供位置放置精美喷绘宣传;
18. 所有贵宾请柬均体现总赞助商名称与标识;
19. 展会现场指导牌冠名总赞助商名称标识并突出指引;
20. 共同策划单项酒会或宴会;
21. 大会贵宾享有的其他服务,其他事项另行协商;
二、钻石赞助商:
(赞助企业:2名 赞助金额:RMB 100万/名)
1. 组委会邀请国家旅游局局长或天津市副市长颁发“钻石赞助商”特别称号,列入展会组织机构,企业名称或标识出现在展会对外宣传中
2. 我拥有,我自豪,大型文艺晚会一级赞助单位;
3. 国家旅游局局长或天津市副市长接见董事长或总经理;
4. 报社出的奢侈品专刊刊登相关广告或专访
5. 展会现场提供30面冠名吊旗广告
6. 钻石赞助商企业形象、产品及服务在展会官方品牌网站醒目位置展播并建立链接;
7. 钻石赞助商外宣资料随展会宣传资料、手提袋、会刊、论坛资料等一并发放
8. 钻石赞助商企业形象、产品及服务在展会官方品牌网站显要位置展播并建立链接
9. 钻石赞助商获赠展会展示位置(100平方米空地),但不得转让
10. 奢侈品展览会精美会刊中,提供跨版为钻石赞助商做形象宣传
11. 组委会特邀媒体对钻石赞助商进行专场采访(5家以上)
12. 展会期间钻石赞助商领导总经理或董事长整个会期享受贵宾领导接待待遇(五星级酒店、政府安排相关活动);
13. 组委会赠送钻石赞助商公众入场券 (10万张)
14. 大会贵宾享有的其他服务,其他事项另行协商
三、铂金赞助:
(赞助企业3名;赞助金额:50万元/名)
1. 本级别赞助级别单位限3家,抄报主办单位;
2. 我拥有,我自豪,大型文艺晚会特别赞助单位;
3. 国家旅游局领导或天津市领导授予“2011国际旅游奢侈品展览会建设性合作伙伴”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牌或奖杯;
4. 获得友谊路部分灯杆广告发布权,主要发布内容:2011国际旅游奢侈品展览会建设性合作伙伴。
5. 赠送10万张门票背面广告位,具体设计方案由赞助单位提供;
6. 组委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并在多种活动及对外广告中突出本级别赞助单位地位;
7. 在会刊上安排封三、封底或封二广告1版,单位特邀专访彩色内页1版,宣传赞助单位品牌形象;
8. 由组委会安排显要位置展位50㎡,展示赞助单位形象;
9. 其相关产品将作为本届展会指定产品;
10. 在展会场馆提供喷绘广告位1块,展示赞助单位品牌形象,具体设计方案由赞助单位提供;
11. 赞助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向现场工作人员、礼仪、嘉宾等提供印有单位名称或标识的饰物及礼品;赠送特制纪念品5套;
12. 对赞助单位围绕奢侈品展会所组织的宣传活动,组委会将在允许的范围内,予以积极支持与协助。
四、其他赞助:
1. 我拥有,我自豪,大型文艺晚会总冠名;
2. 新闻发布会赞助
3. 论坛赞助
4. 晚宴赞助
5. 鲜花赞助
6. 酒水赞助
7. 贵宾抽奖礼品赞助
8. 门票兑奖奖品赞助
9. 贵宾指定用车赞助
组委会会展执行:18622557304方克林
E-MAIL:fangkelin@foxmail.com
传真:022-2432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