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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2/26 14: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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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第三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
大会暨展览会观众组织协议
甲方: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组委会
乙方:
为了更有效、更广泛的邀请国内、外专业买家参加2010年4月1日“第三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作为展会组织单位的山东新丞华展览公司计划投入100万元用于专业观众邀请和服务工作,并联合展会各参展企业及各主办单位共同实施,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参展企业邀请采购商参观展会
1、补贴标准:组织邀请用户及采购商现场参观展会,组委会给予工程采购商补贴80元/人;代理商50元/人。
2、分配原则:36m2(含)以内,每参展企业最高补贴上限10人;36m2-100m2(含),每参展企业最高补贴上限30人;100m2以上,每参展企业最高补贴上限50人。
二、政府单位组织采购商参观展会
(一)经信委、节能办、发改委、建设厅、农业厅组织系统内单位参观:上述系统内十七市代表团,除团员享受50元/人补贴外,代表团团长享受以下待遇:
1、组委会颁发最佳组织荣誉证书;
2、在济南2天的食、宿;
3、参加组委会举行的招待晚宴。
(二)外省、市及境外采购团:山东省以外的省、市、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及境外的采购参观团,除团员享受80元/人补贴外,代表团团长享受以下待遇:
1、作为VIP贵宾出席开幕式;
2、在济南2天的食、宿;
3、参加组委会举行的招待晚宴;
4、组织各代表团团长济南市区一日游。
三、考核办法、付款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1、请组团单位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邀请的专业观众名单以表格形式发至solar361@yahoo.com.cn,内容包括单位、地址、姓名、职务、电话、手机、邮箱等,由组委会进行初步筛选、甄别及确认。
2、所有专业观众在展览会举办期间,通过观众登录系统予以确认有效性。
3、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组委会将补贴经费一次性打入组团单位指定账户。
4、以上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及山东新丞华展览有限公司所有,不尽事宜另行协商。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组 团 报 名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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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表格后传真至:0531-88879970 联系人:韩海燕
或发E—mail:solar361@yahoo.com.cn |
备注:为了明细单位、项目、目的,回执及名单可复印
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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